按照省、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指挥部的要求,为做好新冠肺炎患者医疗保障工作,我市新增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特殊慢性病病种。

待遇标准

职工元/年,城乡居民元/年。

申报条件

有确诊新冠肺炎病史的参保患者,在确诊半年后,有胸闷、气短、呼吸困难等临床症状,且相关检查发现肺纤维化改变、肺功能受损。

申报方式

符合条件的人员,可电话向市医保局申报,相关资料由市医院联系,无须患者直接提供。

评审方式

新冠肺炎后肺纤维化患者,走“绿色通道”进行评审,符合条件的患者即时办理,次日享受待遇。

来源:麻城医保

编辑:何莲王露郭玲

编审:吴向阳谢正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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