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(RDS)为肺表面活性物质(PS)缺乏所致,因此,PS是治疗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常规药物。《中国新生儿肺表面活性物质临床应用专家共识(版)》针对PS的适应证、用药时机、剂量和次数、给药技术、疗效评估等提出推荐意见,以期规范PS的临床应用。

主要推荐意见

推荐意见1:早产儿RDS是PS治疗的主要适应证,PS疗效显著。

推荐意见2:其他PS缺乏所致RDS或严重低氧性呼吸衰竭也可以使用PS治疗,能缓解病情、改善缺氧。

推荐意见3:推荐使用天然型PS药物治疗新生儿RDS。

推荐意见4:对早产儿RDS应强调早期给药,建议早期使用经鼻持续气道正压通气(nCPAP),如nCPAP压力≥6cmH2O,吸入氧分数(FiO2)0.30,建议给予PS治疗。对病情进展快,需要机械通气的严重RDS,应立即给予PS治疗。

推荐意见5:对剖宫产尤其是择期剖宫产出生新生儿和糖尿病母亲新生儿,生后密切观察呼吸变化,如发生呼吸困难进行性加重,需及时气管插管机械通气,同时行X线胸片和(或)肺部超声检查,如显示RDS变化,即给予PS治疗。

推荐意见6:对重症感染性肺炎、胎粪吸入综合征(MAS)和肺出血,如肺部影像检查显示两肺渗出明显,氧合指数≥8,建议使用PS治疗。

推荐意见7:根据药物推荐剂量和病情严重程度选择PS剂量,对重症病例建议使用较大剂量。

推荐意见8:使用PS后应根据临床表现、氧合情况和肺部影像检查对病情进行重新评估,如判断RDS病变仍比较严重或改善后又加重,可重复使用PS,间隔时间一般6~12h。

推荐意见9:PS常规给药方法为仰卧位,经气管插管注入肺内。

推荐意见10:对使用无创通气的早产儿RDS,尤其是对出生胎龄25~32周者可采用微创给药技术(微创表面活性物质注射[LISA]或微创表面活性物质治疗[MIST])。

推荐意见11:PS治疗后需密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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